2019年03月06日08:4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机构定性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是财政部管理的事业单位,作为基金投资运营机构,不明确行政级别。
主要职责
(一)管理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二)受国务院委托集中持有管理划转的中央企业国有股权,单独核算,接受考核和监督。
(三)经国务院批准,受托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
(四)根据国务院批准的范围和比例,直接投资运营或选择并委托专业机构运营基金资产。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投资运营情况,提交财务会计报告,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五)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
(六)根据有关部门下达的指令和确定的方式拨出资金。
(七)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职能转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要适应新的职责定位,切实转变职能,作为投资运营机构,履行好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的主体责任。
内设机构
(一)综合部
(二)规划研究部
(三)基金财务部
(四)证券投资部
(五)境外投资部
(六)股权资产部(实业投资部)
(七)法规及监管部
(八)风险管理部
(九)养老金管理部
(十)养老金会计部
(十一)信息技术部
机关党委(人事部)
人员编制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机关事业编制230名。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4名,部门领导职数35名(含正、副秘书长,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各1名)。
【详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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