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村(居)党组织选举工作。这是换届最关键、最重要、区党委最关注的环节,直接关系到选好配强班子和换届工作的成败。这个环节,主要抓好6项工作。
1、做好现任“两委”班子的调查摸底。各地组织部门要组织精干力量深入村居,在组织党员群众测评基础上,逐一了解各村(居)“两委”班子现状,摸清村干部及后备干部情况,为确定“两委”班子人选作准备。
2、确定“两委”初步人选。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的主持下,由现任村(社区)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推荐提出新一轮“两委”班子初步人选。初步人选确定后,由乡镇党委广泛征求驻村工作队、寺管会、第一书记、党代表、“三老人员”和群众包括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寺庙僧尼的意见。如在征求意见中,发现问题的,及时撤换,重新推荐,力推最佳人选。
3、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审核把关。初步人选经乡镇(街道)党委研究同意后,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充分听取政法、纪检、民政、信访等部门的意见,经县(市、区)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后报地市委组织部、区党委组织部备案,并向自治区指导检查组专题汇报。村情复杂、维稳任务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人选报地市委审核把关。这个人选方案确定后,就是“两委”人事安排方案。
各级党委、组织部在人事安排方案的审核中,重点把好人选政治关,推荐的“两委”班子成员必须政治历史清白、政治立场坚定。凡是参加过叛乱和骚乱的人员,凡是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凡是参加过十四世达赖境外“法会”和到区外重点寺庙(五明佛学院、色达寺、亚青寺)朝佛学经的人员以及参加过非法组织及其活动的人员;凡是有境外关系、与境外通联、亲属或子女在境外十四世达赖集团组织谋职、在境外寺庙为僧和在分裂势力所办学校上学的人员,凡是暗地里同情支持十四世达赖集团的人员,都不能列为村(居)“两委”班子成员人选。
4、组织好选举工作。在顺序上,先进行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再进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之后再进行团支部、妇代会等其他组织换届选举。等会民政厅领导,将对村委会选举进行说明,这里,我就村党支部选举工作做一个简要说明。
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乡镇党委主持下,召开村(居)党员大会,在对人选进行充酝酿的基础上,先投票选举新一届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再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
5、注重培养村后备干部。各地要通过换届,及时发现掌握一批优秀的年轻干部,建立后备干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形成良好梯队,切实解决村级组织后继乏人的问题。
6、严肃换届纪律。在换届中,要坚决防止达赖集团、宗教宗族势力插手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要依法查处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利和破坏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对违法操作、拉票贿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三)村居“两委”换届后续工作。选举结束后,还要做好后续工作,这是确保村级组织平稳过渡的保证。这个阶段主要抓好以下5项工作。
1、做好新老班子工作交接。新一届村(居)“两委”班子选举产生后,乡镇党委、政府和驻村工作队要及时组织村(居)“两委”新老班子,按职责分工,做好公章、文档、财务、资产等移交工作,建立健全换届选举材料档案,帮助新班子熟悉情况、开展工作,保证村级事务正常运转。
2、做好落选退职干部思想工作。要落实好正常退职干部待遇,按照有关规定发放一定的补助。要安排有经验、有威望的老同志,与落选退职村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引导他们正确对待选举,鼓励他们继续发挥作用,支持新班子开展工作。
3、做好新任干部培训工作。在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完成2个月内,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由各级组织、民政部门牵头,组织涉农有关部门分期分批培训“两委”班子成员,切实增强村(居)“两委”班子成员的党的意识、国家意识、民族团结意识、法律政策观念、纪律观念和工作能力,帮助其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4、帮助建立务实管用的基本制度。新一届村(居)“两委”班子在乡镇党委、驻村工作队的帮助下,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村级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等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大力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深入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进一步规范监督内容、权限和程序,保证村级事务公开、公平、公正。
5、及时建立村干部数据库。各级组织部门和乡镇党委要以这次换届工作为契机,建立村(居)“两委”干部数据库和电子档案,并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汇总,动态掌握情况全区村居干部情况,为有针对性抓好村(居)“两委”班子建设奠定基础。 (李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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