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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一线战“疫”人员 这些激励政策为你出台

2020年02月20日09:4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编者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一线工作者不分职业、无问年龄,永远冲在前列守护人民群众。他们在给人民群众带来信心的同时,书写了一章章鼓舞、动人的诗篇。

为了激励并弘扬他们的奋斗精神,连日来,全国已有至少15个省级党委组织部出台措施,激励引导一线工作者在疫情防控中积极发挥作用,决胜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梳理各省份具体激励举措,致敬战“疫”一线的工作者们。


河北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组部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安排部署,迅速把全省各级组织部门动员起来,河北省委组织部研究出台《全省组织系统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积极主动履职有效发挥作用的若干措施》,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以实际行动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的排头兵。

·在今年“七一”前夕,表彰100名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500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激励乡村两级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

·对河北支援湖北医疗队成员以及战斗在定点医院、发热门诊、隔离病房等防控一线的医护人员建档立卡,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协调,各派出单位和上级党组织具体安排,逐人逐户走访慰问,解决实际困难,排除后顾之忧。

·对在防控一线递交入党申请书或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表现特别突出,按程序及时吸收为预备党员,并在防控第一线做好新发展的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工作。

·对参加一线防控工作表现突出的医护人员,在职称评定、专家评审中优先考虑。

山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央组织部和省委部署要求,山西省委组织部制定《关于激励关爱抗击疫情一线基层党员干部的十八条措施》,进一步激励全省基层党员干部和一线医务工作者勇于担当、冲锋在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对在抗击疫情中表现突出的村(社区)干部和青年人才,优先纳入村(社区)组织换届推荐人选。

·在乡镇(街道)干部选拔、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优先录(聘)用在抗击疫情中表现突出的村(社区)干部。

·对培养考察期未满一年的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以及在防控一线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的,在防控一线表现突出且符合党员条件,要及时吸收为预备党员,不受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限制。

·参加抗击疫情一线的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单独核定考核优秀等次指标,优先评为担当作为突出干部。

·对在抗击疫情一线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优先评定。

吉林

为充分激励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挺身而出、英勇奋斗,经吉林省委同意,吉林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激励关爱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的具体措施》的通知

·对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一线干部大胆提拔重用、优先晋升职级。

·对疫情防控中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参加省内组织的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医护人员在职称晋升或岗位晋级时实行单独认定、特设岗位聘任、不占本单位结构比例数额。

·各级党组织要做好在疫情防控一线发展党员工作,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不受计划限制、及时吸收为预备党员。

·各级党委可从本级管理党费中划拨资金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给予及时性表彰奖励,有效开展谈心谈话、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帮助解决子女入托入学就业等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坚持为敢于担当的一线干部撑腰鼓劲,加大容错纠错力度。

江苏

江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奖励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主动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及时奖励工作,凝聚起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

·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已故人员,可以追授奖励。

·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贡献突出、成绩显著,受到各级党委、政府或者表彰奖励主管部门综合性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在2020年年度考核中优秀等次比例可适当提高,定期奖励的嘉奖比例可同时提高。

·对赴湖北等疫情危重地区,支援当地抗击疫情的医务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在2020年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以不占用所在单位优秀比例(名额)。

·对贡献突出、具有代表性的先进典型,要及时收集整理事迹材料,根据功绩,按照规定进行及时奖励,并加大宣传报道和事迹宣讲力度。

浙江

浙江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进一步激励关爱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的八项举措》的通知,综合采取政治激励、组织激励、工作激励、精神激励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激励基层党员干部和一线医务工作者敢于担当、冲锋在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对经受考验的村(社区)干部和青年人才,优先纳入村(社区)组织换届推荐人选。

·坚持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考察识别评价干部,职级职数使用向一线倾斜,对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干部予以提拔重用,优先晋升职级。

·对参加一线防控工作表现突出的医务工作者,在职称评定上优先评定。

·对参加一线防控工作的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可再单列核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优秀比例最高可占参加总人数的30%。

·对表现突出的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可及时按有关规定给予嘉奖、记功奖励,奖励比例可不受限制。

·对在疫情防控中承担重要职能、作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等,各地可一次性核增当年绩效工资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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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谢忱、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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