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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监督系列报道之一

全程监督:锻造干部选任无缝监督链

2013年06月07日14:22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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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干部监督更有针对性

加强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重点防控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一些特殊情况、关键环节、重要岗位,是容易滋生选人用人问题的薄弱环节。多位组工干部向记者表示,干部监督要注重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在进行全程监督的同时,把更多的精力放在重要岗位和在关键环节防控上,以保证干部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

提名环节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起始环节,也是一项核心环节。干部群众极为关心:一名干部的民主推荐得票情况如何?在推荐确定干部考察人选过程中,是否出现个别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

实践给出的破解之道是: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按照代表性、知情度和相关性原则,合理确定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人员范围,“让知情人投知情票”。例如,吉林松原市等地强化推荐责任,使推荐结果更加真实。各地普遍吸收“两代表一委员”参加推荐,湖南、新疆等地在乡镇换届中将范围拓展到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及“四老”(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老军人)人员。

破格提拔是干部选拔常规程序的一个必要补充,可以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拓宽渠道,为破除论资排辈提供平台,为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储备人才。然而,这项工作却常常引发公众“猜想”。

怎样严格程序和纪律、让破格提拔经得起考验?四川实践或许能提供一定的借鉴。2008年,四川省在汶川地震发生不到1个月时间内,先后从抗震救灾一线提拔使用干部50人,破格提拔干部19人。与许多地方破格提拔屡遭“习惯性质疑”不同,四川的这次破格提拔获得一致好评。原因何在?

中央党校教授李民在其主编的著作中指出,四川制定的《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破格提拔办法》,按照“从严把握”的原则,重点对“特别优秀”、“工作特殊需要”等破格提拔的原则性条件进行细化,提出了明确的认定标准和审批程序,以杜绝破格提拔数量过多、随意性较大、人选质量不高的现象。

正是在这一办法的指导下,四川省对抗震救灾一线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及时提拔使用。因标准明确、程序透明,干部表现突出,破格提拔受到好评。

说起与选人用人工作相关的重要岗位,县委书记无疑是广受关注的一个。为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吉林省规定县委书记“三不准”,不准授意、暗示推荐干部,不准把个人意志强加于党委或组织部门,不准直接或间接推荐本人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选人用人上规定动作多了,自选动作少了,县委书记们怎么看?“给权责‘定框框’,其实是一种‘解脱’,可以从‘人情风’中脱出身来。”这是许多县委书记的心里话。

“加强选人用人全程监督,实际上是对干部的一种爱护。”许多干部感到,“与过去相比,干部中拉关系、搞‘勾兑’的少了,干实事、比实绩的多了。不正之风难以藏身,选人用人质量和公信度正逐步提高。”(记者 夏中南 魏杰)

(责编:吴思瑶、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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