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福祥,1964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石嘴山市水泥厂副厂长,宁夏金石建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石嘴山市科委副主任、党组成员;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委常委、副区长,区委副书记、副区长(正处级),大武口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石嘴山市矿业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石嘴山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政府口岸办公室主任(正处级);石嘴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现任石嘴山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党组书记,拟任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副厅级)。
陈加先,1967年9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历任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副主任,自治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自治区公安厅法制处副处长,自治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研员、专职副主任,自治区公安厅指挥部副主任,自治区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副厅级)等职务。现任自治区公安厅指挥部主任(副厅级),拟任中卫市委委员、常委。
滑志敏,1968年2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吴忠市园林管理局副局长,同心县副县长,同心县委常委、副书记,吴忠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现任盐池县委副书记、县长,拟任盐池县县长(副厅级)。
公示时间为2015年2月9日至1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网上举报或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来信请寄: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邮编:750066。举报电话:(0951)12380。短信举报手机号码:18809512380。举报网址:http://12380.nxdjw.gov.cn。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组织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自治区党委将取消被举报人的任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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