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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年轻干部,严了!

2014年08月22日10:43   来源:中国青年报

原标题:选拔年轻干部,严了!

继2014年6月下旬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2014年《意见》”)和7月14日中央召开全国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座谈会后,关于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前期工作正在各省市陆续展开。

可预见的是,新一轮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工作将更加严格,选拔标准亦更明晰,并有所侧重。

此前,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现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仍然是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之一。一些地方和单位为了达到领导班子年龄结构要求,降低选人用人标准,或者拔苗助长,更有甚者,为了追求年轻化,一些地方搞领导班子年龄层层递减。

四川和浙江等省率先提出具体要求

《瞭望》新闻周刊报道,在最新的选拔和培养年轻干部工作中,中央着眼于今后5到10年乃至更长时间事业发展需要,其根本目标是建设一支来源广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年轻干部队伍。

但中央同时强调,不能简单以年龄划线,不搞领导班子成员任职年龄层层递减和“一刀切”等。

根据中国青年报记者查询,四川、浙江、江西和天津等省市均已提出了培养和选拔年轻干部的工作要求。

四川省委办公厅首先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力争通过5年时间,为全省培养选拔各类优秀年轻干部人才6万名左右”。

四川省在《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文件中提出,要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动,采取“公开遴选、集中培训、择优选用、跟踪管理”方式;把基层一线作为培养锻炼优秀年轻干部的主阵地;确保优秀年轻干部在领导班子调整补充时占有一定比例等。

《实施意见》中还要求,要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到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各个环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防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四川省泸州市委组织部今年已举办两期优秀年轻干部递进班,专门遴选年轻干部进行3个月的培养。“将在培养年轻干部上出台一系列举措,”市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该工作人员还称,泸州市一批干部也参加了数期四川省的厅级干部后备考试。

浙江省湖州市全市、县区以及乡镇的组织系统已经就最新的文件进行了统一学习。“目前已经初步排定了后备干部定向服务乡镇的方案。”湖州市委组织部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说,“接下来还要考虑对80后年轻干部的选拔,此外会把原来关于后备干部、年轻干部培养的一些政策、文件进行细化和完善,按照新的精神指示落实到位。”

选拔要求逐步细致

上世纪末,党政领导层年龄结构不合理、部分领导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年龄偏大的问题突出,一些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知识水平和领导能力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这成为加强培养和选拔年轻干部的背景之一。

1991年9月,中共中央下发《中共中央关于抓紧培养教育青年干部的决定》(以下称“1991年《决定》”),提出“培养教育青年干部是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

此后,1992年、1995年、2000年以及2009年,相关的通知或者意见均有出台。除了这些专项文件之外,《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省部级后备干部制度的意见》、《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也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工作作出了相关要求。

这些政策实施的成果斐然。

根据2009年全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综述,从1982年到2007年,全国省市县三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平均年龄分别下降了8.4岁、6.8岁、5.7岁。截至2007年年底,全国机关干部中45岁以下的占71.5%,35岁以下的占30%;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7.5%。

选拔和培养年轻干部一直以“实现各级领导班子年龄结构的梯次配备”为目标要求。因此,各年龄层及其在领导班子中的具体比重,文件中均有指出。

1995年,《中共中央关于抓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通知》(以下简称“1995年《通知》”)中指出,经过三五年,年轻干部所占比例要有较大的提高,保证有一批30多岁、40多岁的优秀年轻干部能及时选拔进县以上党政领导班子。市县两级党政领导班子正职后备人选中,40岁以下和35岁以下的干部,应分别不少于1/3。

在2000年9月的《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2000年《意见》”)中,领导班子合理配备的要求是,今后两年,要抓紧选拔一批45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进入省部级领导班子。抓紧选拔一批50岁左右、40岁左右、35岁左右的优秀年轻干部担任省、市、县三级党政正职。在后备干部选拔上, 则没有提及具体年龄和比重要求。

2009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2009年《意见》”),则没有对年轻干部年龄及比重作出具体规定。

根据《暸望》新闻周刊报道,最新的信息中,中央提出省级党政领导班子中50岁以下、市级党政领导班子中45岁以下、县级领导班子中40岁以下的年轻干部,要始终保持一定数量,其中要有适量的年轻党政正职。

在对年轻干部的个人要求上,1995年《通知》及2000年《意见》中均把年轻干部革命化放在首位,以及政治素质(包括理想信念、道德品质等),科学文化素养和领导才能。2009年则提出,要加强年轻干部的党性锻炼,提高政治素质和能力素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000年,首次对年轻干部的学历提出具体要求,如市县两级党政领导职务“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应达到一定比例,提任省部级领导职务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从改革开放以来历年文件来看,年轻干部的主要来源包括党政机关、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2000年《意见》中提出“拓宽选人渠道”,“不仅要从经济相对发达地区选拔,也要注意从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及边远贫困地区选拔”,并将优秀留学回国人员也纳入选人范围中。

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看来,历年选拔干部的做法有一些比较明显的变迁。比如有一段时间,民意、投票高就能当选。还有更简单的采取考试竞争上岗。过去有些岗位适合考试,更多依靠知识储备和对情况的熟悉。但有些岗位是有决策性和创新性的,不一定碰到重复的情况,不是光靠考就能找到合适人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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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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