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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年轻干部,严了!

2014年08月22日10:43   来源:中国青年报

原标题:选拔年轻干部,严了!

破格提拔更加严格

年轻干部的破格提拔问题一直备受关注。1995年《通知》首次提出,要“不拘一格选拔人才”;2000年《意见》中亦有,“既要坚持标准,又要不拘一格”;2009年《意见》中则指出,“认真研究优秀年轻干部成长规律,探索建立破格提拔制度。”

在2014年1月最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指出,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其中特别对不能破格提拔的情况作出了具体规定:不得突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再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等。

在“破格提拔”问题上,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培养不等于照顾。我们不能唯台阶论,但必要的台阶也是要的,一步登天在现在这个时代是行不通的。破格不能“出格”,不能借破格提拔之名行谋私之实。

考核与管理机制是培养和选拔年轻干部的重要一环。2000年《意见》提出,建立健全选人用人制度。2009年《意见》提出,要建立年轻干部状况定期分析制度,建立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责任制。

在年轻干部的工作上,基层工作经验是历年所有相关文件中着重提出的一项要求。1991年《决定》规定,对于有培养前途的青年干部,特别是40岁左右的青年干部,要有目的地选派他们到基层去任职锻炼。

1995年的《意见》提出,要鼓励和安排年轻干部到基层、到艰苦地区、到改革和建设的第一线去工作。并提出,对年轻干部有计划地进行交流或岗位轮换。2000年《意见》指出,今后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要把基层工作经历作为重要条件,不愿意到基层或艰苦的地方工作的,不能提拔重用。

此后,2009年《意见》中对基层工作单位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其中指出,加大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艰苦地区和急难险重岗位锻炼的力度。选派年轻干部到西部地区、革命老区、老工业基地、重点工程、信访岗位任职或挂职。

特别注重干部的德

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李民认为,最新文件的下发有一个大的时代背景。“我们处在一个决定性的时期,现在最重要的两件事情,一是加大改革的力度,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改革;二是反腐,对权力进行制约与监督,破除利益的藩篱。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央就格外关注选拔、培养青年干部。”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同样认为,“随着改革深度全面深化,再加上青年干部队伍中不纯洁的贪腐分子,目前一些关键的干部岗位上有很大缺口。从基层到省部级,职位空缺比较厉害。全面深化改革主要还是靠人,没有人领着干不行”。

“这样的背景下,它的重要意义超乎以往任何一次中央提出的选拔青年干部的文件的意义。因为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虽然改革开放30多年内有一些成熟的进展,但还存在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情况。”李民说。

李民认为,优秀干部“首先是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头脑清楚、立场坚定,要能充分理解新的中央的良苦用心和中国发展面临的艰巨任务,有担当意识”。

谈到新的文件与以往文件相比的变化,李民指出:“新的文件更加严格了,特别是对德的要求”,“这次和以往相比,有一个特点是特别注重干部的德。整体上从选拔到考核、评价、管理,都体现了对德的要求。”

“这体现在各项条款里,很细致,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比如选拔、考核、个人经历,什么样的不可以,应该从什么样的人里选,包括对破格选拔干部的严格要求。这些也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深化。”

李民认为,目前的文件中,还提出干部的交流,现在在选拔干部上“空降兵”的现象很严重。“实践锻炼就得是双向的互动,底下的优秀干部可以进入到‘快车道’,因为实践出真知、长才干。”

李民补充说,目前最重要的是制度执行得不好。已有的制度不执行,就要加大追究力度,并予以细化,同时,对执法主体、追究主体作出界定,“八项规定为什么得人心,就是因为很具体”。

许耀桐则对具体的干部考察提出意见:“现在要真正把挑选工作做好,应该精细化,把大方向大原则具体化,怎么操作,怎么判断,考量的因素、指标和权重怎么分配,要有科学依据,以保证选出来的人是真正优秀的。”

“一线岗位,需要群众的意见,也需要组织部门对干部考察,以及上级领导在长期的接触中形成的比较客观的看法。要把所有的因素放在一起考察,形成比较全面的意见,提交组织决定。关键的岗位尤其要综合应用各种方法,考虑各个因素,经过反复酝酿,在党内评议,以民主集中制来选拔,不能只看某一方面。”许耀桐说。(高四维 王海萍 贾宸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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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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