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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市建立干部任前联审机制 7部门围堵“带病提拔”

2014年03月31日16:59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原标题:七部门围堵“带病提拔”

新《干部任用条例》关于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考察环节的规定,在原有“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个要求:“根据需要可听取巡视机构和相关部门意见”。

多几个“知情人”一起把关,等于给干部选任工作多上了几道“保险”。广东省江门市近年来推行的干部任前联审制度,与这个新要求不谋而合——

在考察环节,由纪委(监察局)、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局、计生局、审计局和信访局等七个执法执纪部门对考察对象进行联审,与传统考察方式互为补充,全方位了解考察对象,严防“带病提拔”。2009年该制度推行以来,江门共对743名考察对象进行了任前联审,其中有6人被取消或暂缓提拔。

让隐蔽性问题浮出水面

2013年底,某市直单位一领导岗位拟任人选考察中,甲考察对象得到了所在单位党组织、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按照传统考察方式的结果,甲可以成为该领导岗位建议人选。

参与联审的部门却发现了一个出乎大家意料的信息。六、七年前,甲曾在外地因违反社会治安被派出所处罚过。经调查核实,甲确实存在影响提拔的问题,组织部门依规取消了其提拔资格,并将其移交纪委作进一步处理。

“干部的优点容易了解,一些隐蔽性问题通过传统考察方式却不易发现,‘带病提拔’恰恰是因为这些问题没有及时掌握。”江门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邹家军认为,防止“带病提拔”就是要整合干部监督资源,全面准确了解干部德才,杜绝“蒙混过关”。

哪些监督资源可以被整合利用?江门综合考虑确实能对防止“带病提拔”有帮助的部门,本着不遗漏信息也不盲目扩面的原则,确定了七个联审部门:纪委(监察局)、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局、计生局、审计局和信访局。在考察环节,组织部同步向七部门发放公函征求意见,请他们书面回复审核意见。

七部门需要把关的内容并非面面俱到,而是集中在影响干部提拔使用的因素。例如,纪委(监察局)要查看考察对象是否有立案、停职检查和处分决定,公安局提供人选涉及治安、经济和刑事案件等情况。

去年6月被提拔为市委老干部局副调研员的吕华海认为,联审制度非常必要,这是对干部个人负责,也是对组织负责,“经过这些环节把关,自己的底气也更足了。”

看到下属单位主要领导经过了传统考察和七部门联审的双重把关,江门市民政局副局长简锦聪心里更踏实了:“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情况单位了解不够,有这么多部门帮我们把关,用起干部来放心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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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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