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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详解《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

对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零容忍”

记者 盛若蔚

2014年01月28日08:49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1月21日,中组部印发《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干部人事制度专家表示,《意见》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衔接、配套,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铁规发力

禁令生威

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但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违规用人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干部群众反映强烈。“《意见》体现了从严治党、严明组织纪律的精神,是落实《条例》的重要配套文件。”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祝灵君说。

在国家行政学院中国领导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刘峰教授看来,《意见》也是干部监督制度化的具体体现,将一些行之有效的成熟做法固化下来,形成制度法规,更有稳定性、长远性,意味着干部监督规范化又向前推进了一步,“体现了系统性和科学性,给人感觉是动真格的!”

“从更广阔视野看,《条例》和《意见》的出台,是从改革完善干部人事制度、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方面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也是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执政骨干素质和本领的角度为实现十八大提出的各项任务提供组织保证。”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原副院长甄小英教授认为。

严明纪律

严惩腐败

《意见》围绕贯彻《条例》,强调严格按制度规定选人用人,在监督内容上规定了“四个严格”,在纪律要求上规定“十个严禁”。

“这次特别强调严把廉政关。”甄小英举例说明,《意见》从监督工作角度,提出了4项措施:一要就人选对象党风廉政情况认真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二要认真查阅和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三要仔细核查人选“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档案信息,四要认真调查核实干部任职公示期间收到的有关问题反映。

针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违规用人和说情打招呼等用人上不正之风,《意见》明确提出了“五个一律”的惩戒措施。“体现出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实行‘零容忍’。”祝灵君说。

专家表示,这些规定都有很强的针对性、现实性,体现出中央严明组织人事纪律,严厉惩治吏治腐败和用人不正之风的坚强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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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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