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国人事管理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稳中求进、扎实开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继续深化,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提质增速,转业军官安置工作圆满完成,交出了一份实实在在的成绩单。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继续深化
【亮点新闻】“打破一聘定终身”,“让混日子的人再也混不下去”。10月23日,浙江省出台《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聘期考核管理的指导意见》,在全国率先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聘期考核制度,形成公平竞争、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机制。“彻底打破了一些人‘事业单位好混’的想法。”有媒体这样评论道。
改革不断发力,是近年来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的鲜明特点。从聘用制度,到岗位管理制度,再到公开招聘制度,从逐步探索到整体设计、从单项制度推行到综合配套改革、从制度启动到全面入轨、从政策管理到法制建设,改革步伐一环扣一环、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律体系日趋完善,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人事管理制度构架日渐成型。
2013年,人社部继续推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出台工作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深入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考核、竞聘上岗配套政策修改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基本实现制度入轨,全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完成率达到90%,探索建立岗位设置动态管理机制;选取全国1300多家不同层次、行业事业单位的12.5万人进行问卷调查,评估总结聘用制度推行情况,规范合同管理,探索完善聘后管理机制;推动分业分类实施公开招聘制度,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提高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规范化水平。
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实践。海南省出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规,规范设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不得因人设岗,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安徽省出台《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公办普通中小学补充新任教师原则上均应参加全省统一招聘笔试。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入轨后,山东、河南、广东等地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着手制定事业单位岗位动态管理办法。浙江省制定出台了《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施后有关问题的意见》,就岗位设置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调整、竞聘上岗、考核等作了明确规范。陕西省建立事业单位动态管理制度,实行人事计划执行报告制度、人员台账管理制度。江苏省通过实施竞争上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争凭实力、上岗凭能力、在岗凭实绩”的意识明显增强,实现了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激励作用。
“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既勇于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又勇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涉及四千万“事业人”的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迎难而上的勇气,更需要稳中求进的智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生动实践,必将在全面深化改革蓝图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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