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试行)》,现将邹立华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
邹立华
现任中共北京市海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行政投诉中心主任
拟任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男,46岁(1967年9月生),汉族,山东烟台人,1995年6月入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中南民族学院历史专业大学毕业,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专业大学毕业,法律硕士,高级政工师。
曾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处长、副处级检察员,办公室主任、副处级检察员,党组秘书、办公室主任、副处级检察员,检察长助理、党组秘书、办公室主任、副处级检察员,中共北京市海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2012年2月任现职。
公示时间:9月9日至9月15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
联系电话:12380转9 63089416(传真)
联系地址:东城区台基厂大街3号北京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100743)
网上举报:北京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http://www.bj12380.gov.cn)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公示。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201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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