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5月30日在西宁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东升、沈何、邓本太、昂毛、曹文虎、马伟、曹宏,秘书长蔡德贵及常委会委员48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邓本太主持闭幕会议。
会议通过《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西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议;批准《 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单行条例的决定》的决议;批准《西宁市档案管理条例的决议》;批准《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旅游景区管理条例》的决议;批准《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义务教育条例》的决议;批准《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条例〉的决定》的决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成立海东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的决定;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发行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并相应调整收支预算的报告》的决定。
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接受徐福顺辞去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请求的议案;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关于补选青海省出席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名单的议案,补选郝鹏为青海省出席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过省长郝鹏提请任命王晓为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的议案,决定任命王晓为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会议还审议了《青海湖景区管理条例(草案)》和《青海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草案)》。与会人员在审议时认为,制定这两个地方性法规很有必要,同时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由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作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副省长张建民,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晓勇,部分省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记者/毛翠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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