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人数
1.兰州市政府办公厅机关:在甘肃省内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中遴选15名。
2.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在甘肃省内机关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中遴选5名。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
3.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79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文字工作经历。
5.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基层定向公务员,仍在服务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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