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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3年04月22日09:27   来源: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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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4月22日9:00至5月3日18:00。

3.报名流程:①登录中国·兰州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报名表,网址:http://www.lanzhou.gov.cn。②报名表填好后(表内的电子照片大小为20kb以下,格式为jpeg),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进行初审。电子邮箱:chendj@lanzhou.gov.cn、zhangyw@lanzhou.gov.cn③初审结果以指定的电子邮箱回复为准,初审合格人员自行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合格者进入复审,复审时须提交报名材料。

4.报名材料: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单位介绍信(单位同意报考)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正反两面加盖单位公章);③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④报名表两份(需粘贴照片,确认签字)。

5.资格审查:严格按照公开遴选的资格和条件进行,报考人员须提交真实、准确的信息和资料。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的能力;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结构、应急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容仪表。考试由市政府办公厅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后,进行组织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和试用

体检和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遴选人员,并在中国·兰州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统一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遴选工作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2.遴选工作中,凡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3.本公告由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931—8848446(政策考务)

0931—8875015(网络技术)

监督电话:0931—8866976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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