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山西省暂住人口治安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3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3月31日
关于废止《山西省暂住人口治安管理条例》的决定
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废止2004年9月25日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山西省暂住人口治安管理条例》。
关于批准《太原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决定
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太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2月27日通过的《太原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决定予以批准。
关于批准《太原市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条例》的决定
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太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7日修订通过的《太原市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条例》,决定予以批准。
关于批准《大同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
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大同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2月22日通过的 《大同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决定予以批准。
关于批准《大同市河道管理条例》的决定
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大同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2月22日通过的《大同市河道管理条例》,决定予以批准。
任命名单
任命:
何 涛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
亢官文、李正伦、邬敬文、李渊、宋伟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高国顺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铁锁、蔡汾湘、张世文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杨 波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郭贵春、袁升德、宋新柱、张明亮、梁权、安志辉、冯睿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谢 海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董常生、曹晋芳、祁玉林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施联秀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常宝童、汤俊权、乔锦瑞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 巩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杨竞赛、霍晓琴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东福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赵建平、李洪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郑建国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晓勇、王玉明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拯瑜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叶增强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局局长。
原任上届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副主任,信访局局长、副局长,未提名本次会议任命的,即予免职。
任命名单
任命:
王联英为山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吴临芳为山西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名单
决定任命:
廉毅敏为山西省人民政府秘书长;王 赋为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胡玉亭为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张文栋为山西省教育厅厅长;贺天才为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厅长;刘 杰为山西省公安厅厅长;李洪为山西省国家安全厅厅长;冯改朵为山西省监察厅厅长;薛维栋为山西省民政厅厅长;崔国红为山西省司法厅厅长;武涛为山西省财政厅厅长;张 健为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李建功为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郭长青为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厅长;李栋梁为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段建国为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潘军峰为山西省水利厅厅长;李平社为山西省农业厅厅长;李永林为山西省林业厅厅长;孙跃进为山西省商务厅厅长;张瑞鹏为山西省文化厅厅长;卫小春为山西省卫生厅厅长;杨增武为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王亚为山西省审计厅厅长;张志川为山西省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吴永平为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厅长。
原任上届山西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未提名本次会议任命的,即予免职。
免职名单
免去:
张远光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德荣、杨民宏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免名单
任命:
胡克勤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卫民、李文、任焕山、黄玉洪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秦 勤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杜双洪的大同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