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西宁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东升、沈何、昂毛、曹文虎、马伟、曹宏,秘书长蔡德贵及常委会委员48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沈何主持闭幕会议。
会议通过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玉树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的决议;通过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黄南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的决议;通过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
会议决定:接受强卫辞去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会议决定:接受骆惠宁辞去青海省省长职务的请求,报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会议决定任命郝鹏为青海省副省长,代理青海省省长职务。
郝鹏在发言中说,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我为副省长、代省长人选,这既是对我的信任和肯定,也是对我的期望和重托,我诚恳地接受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我将按照中央关于青海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团结带领省政府全体同志,紧紧依靠各族人民群众,勇于当担,勇于创新,勇于进取,为青海各族人民的福祉鞠躬尽瘁。一是始终坚持理想信念,永葆政治本色。坚持党的领导,坚守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始终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省委权威。二是始终坚持真抓实干,全力推进发展。切实按照“讲实话、干实事,敢作为、勇担当,言必信、行必果”的要求,牢固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思想,紧紧把握“两新”、“三区”奋斗目标,积极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努力为建设美丽中国、大美青海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始终坚持为民宗旨,着力改善民生。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始终把各族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更大的力度抓好民生提升工程,更加关注涉及老百姓生产生活等民生细节,特别是把扩大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大力促进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四是始终坚持第一责任,努力促进和谐。坚持促进发展和维护稳定“两手抓,两手硬”,不断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大好局面。五是始终坚持求真务实,树立良好形象。带头转变作风,发扬“钉钉子”精神,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抓发展惠民生上,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地为青海人民服务。坚持用制度管好权力,从内心深处敬畏权力,永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政治品格和道德操守。六是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执政能力。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坚决维护和捍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决执行人大通过的决议、决定,强化班子队伍建设,努力建设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法制政府。
会议还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副省长高云龙,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晓勇,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闭幕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专题讲座,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周新会以《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题,围绕关于对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认识、关于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认识两大内容,进行了深入的阐述和讲解。出席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及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听取讲座。(记者/罗藏 毛翠香)
郝鹏同志简历

郝鹏,男,汉族,1960年7月生,陕西凤翔人,1976年1月参加工作,198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现任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青海省委副书记,青海省副省长、代省长,青海省政府党组书记。
1976年1月至1978年10月,甘肃省渭源县路园公社插队知青;
1978年10月至1982年7月,西北工业大学飞行器制造工程系学习;
1982年7月至1983年5月,中航工业兰州飞控仪器总厂机加分厂技术员;
1983年5月至1984年4月,中航工业兰州飞控仪器总厂团委副书记;
1984年4月至1985年3月,中航工业兰州飞控仪器总厂团委书记;
1985年3月至1986年1月,中航工业兰州飞控仪器总厂厂长助理;
1986年1月至1990年6月,中航工业兰州飞控仪器总厂综合计划处处长;
1990年6月至1992年1月,中航工业兰州飞控仪器总厂塑编分厂厂长;
1992年1月至1993年3月,中航工业兰州飞控仪器总厂机加分厂厂长;
1993年3月至1994年3月,中航工业兰州飞控仪器总厂经营副厂长;
1994年3月至1999年2月,中航工业兰州飞控仪器总厂厂长、党委副书记(期间:1995年8月至1999年2月,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副主席、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
1999年2月至2000年8月,甘肃省经贸委副主任(正厅级);
2000年8月至2002年2月,中共甘肃省兰州市委常委、副市长(正厅级)(期间:1997年9月至2000年12月在西北工业大学航空系统工程专业学习,获工程硕士学位);
2002年2月至2003年11月,甘肃省兰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正厅级);
2003年11月至2006年6月,西藏自治区副主席;
2006年6月至2006年10月,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2006年10月至2006年11月,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副主席;
2006年11月至2010年12月,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党组副书记,西藏行政学院院长;
2010年12月至2011年11月,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党组副书记,自治区委党校校长(2011年1月兼任);
2011年11月至2012年4月,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自治区委党校校长;
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委党校校长;
2013年3月至今,青海省委副书记,青海省副省长、代省长,青海省政府党组书记。
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