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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务员跨部门交流成功破冰

5种交流形式改变“一个单位定终身”
2013年03月18日10:51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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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不搞“一刀切”

“跨部门交流,不搞一刀切,从培养锻炼干部的角度出发,对不同类型的人员,采取了不同形式的交流方式。”重庆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处长康骞介绍。

重庆干部跨部门交流采取“多岗锻炼干部、培养提升干部、保护关心干部”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干部,分别确定适用提拔性转任、培养性转任、保护性转任、回避性转任和跨部门互派挂职5种形式的哪一种。

培养性转任的人员为:市局、直属单位、区县(自治县)机关任处级领导职务满5年且男性年龄未满50周岁、女性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区县(自治县)机关任科级领导职务满5年且男性年龄未满45周岁、女性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在市局机关或区县(自治县)机关工作满5年且年龄未满40周岁,本人申请并经单位党组同意的人员。

提拔性转任和挂职交流的人员为各区县局后备干部;保护性转任和回避性转任人员为在执法执纪、干部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关键岗位担任同一领导职务满5年的人员,以及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需要进行回避的人员。

操作:以人为本获共赢

“跨部门交流试点工作启动之初,交流动力不足,跨部门交流试点工作推进阻力较大。”说起具体操作过程,重庆市公务员局职位管理处处长张大勇介绍。

调查显示,阻力来自多种“担心”:干部担心交流后无法适应新环境、胜任新工作;机关担心交流进来的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不愿意交流优秀、年轻、有潜力、用得顺手的干部……

为了激发干部参与交流的热情,消除交流人员和部门的后顾之忧,重庆市公务员局采取了一系列“以人为本”的举措。

在工作启动之初,市公务员局与试点单位联合召开跨部门交流动员会,设立网上报名平台,除规定必须交流的人员以外,其余人员全部实行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在转任交流的基础上,增加挂职锻炼方式。三个系统各选派10名优秀年轻干部,实行为期半年互派挂职锻炼。

在整个跨部门交流中,从转任方案的制定、转任文件的出台到转任人员确定等方面,重庆市先后召开12次跨部门转任座谈会,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提拔性转任工作中,市公务员局与试点单位组成联合干部考察组,对拟提拔交流干部进行考察,协商确定任职人选和职位。同时,试点单位之间也及时交换情况,相互支持配合。

“交流工作还考虑了一个细节,就是尽量在本区县或相邻区县之间开展干部交流,避免了异地交流带来工作、生活上的不便,降低了干部交流成本。”从石柱县工商局提拔交流到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任副局长的吴异成觉得此举非常人性化。

“跨部门转任充分发挥‘鲶鱼效应’,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同时也把各部门之间的一些好的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带到新的部门,有利于部门之间相互学习,共同提高,推动作风转变和工作创新。”市工商局人事处处长陈忠于认为。(通讯员 渝公宣)

(责编:杨丽娜(实习)、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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