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任职资格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街道办事处主任职位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兼区招商局副局长职位的,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团区委副书记职位的,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街道办事处主任职位的,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副乡长人选职位的,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职位的,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兼区招商局副局长职位的,为现任正处级职务,或担任副处级职务满一年,或担任正科级职务满四年。
4、报考副处级职位的,为现任副处级职务,或担任正科级职务满一年,或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满四年。
5、团区委副书记职位,现任正科级职务不满一年,或任副科级职务一年以上不满四年,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工作一年以上的也可报考,录用后先明确正科级,两年后可按有关程序规定明确为副处级。
6、报考街道办事处主任职位的,为现任正处级职务,或任副处级职务满一年。
7、报考副乡长人选职位的,为任副科级以上职务满一年,或任乡镇中层正职一年以上干部。
8、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报名人员,应具备相当于正、副处级和正、副科级层次的管理职务及任职年限;在上市公司工作的报名人员,现任职务层次和任职年限参照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
9、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10、武汉地区的报考者,应具有武汉市常住户口。
11、符合职位具体要求。
任职年限、工作经历的计算和取得学历时限的确定,以2013年2月28日为限。
(二)具体职位要求
1、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兼区招商局副局长:熟悉国家产业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具有组织招商引资活动的策划、宣传、信息发布、项目推介等工作经验。
2、区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中共正式党员,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素养,有较强的综合文字和调查研究能力,有3年以上综合文字工作经历。有从事政策研究工作经历者优先。
3、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工业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工业与信息化类专业毕业,熟悉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
4、区财政局总会计师:会计、审计或金融类专业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5、江夏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办事处副主任:经济管理、金融投资、国际经贸、城建规划等相关专业毕业。有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和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6、江夏经济开发区金港新区办事处副主任:汽车、机电、经济管理、金融投资、国际经贸、城建规划等相关专业毕业。有招商引资和项目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7、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安全、消防、化工、工业经济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熟悉安全生产工作政策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职称,或通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的,或有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3年以上工作经历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因受党纪、政纪处分现正在提拔使用限制期限内的;有不能提拔任职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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