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月11日电(记者 王爔旋)据《西藏日报》消息,10日上午,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了以“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区党委副书记向巴平措、郝鹏、洛桑江村、吴英杰等出席会议并发言。据记者了解,这是洛桑江村首次以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的身份在媒体报道中亮相。
洛桑江村简历
洛桑江村,男,藏族,1957年7月生,西藏察雅人,197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71.12—1976.02 西藏民族学院语文系学习
1976.02—1979.06 西藏民族学院医务系、马列教研室教师
1979.06—1984.05 西藏民族学院团委副书记
1984.05—1986.12 西藏民族学院团委书记
1986.12—1990.02 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员会书记(副厅级)
1990.02—1992.11 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员会书记(正厅级)(其间:1990.09—1991.07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班学习)
1992.11—1995.06 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1995.06—1995.09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委副书记
1995.09—1996.05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1996.05—2003.01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2001.03—2002.02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班学习)
2003.01—2006.10 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2001.03—2004.01在中央党校研究生 院在职研究生班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学习)
2006.10—2007.01 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政府副主席
2007.01—2010.05 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2010.05—2010.07 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政府常务副主席,政协副主席
2010.07—2010.09 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政府常务副主席
2010.09 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政府常务副主席
2012.4月 西藏自治区党委决定,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洛桑江村不再兼任区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职务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资料,201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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