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饶南湖(资料图片)
1月7日,云南省玉溪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饶南湖任玉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0人,实到会27人,符合法定人数。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玲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志华、曾立岩、吴建森、雷庆丽、郑云龙、解仕清,秘书长海之鹤出席会议。
市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部长寸世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明正彬,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德勋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部长寸世成作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经过分组审议,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饶南湖为玉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因工作变动,高劲松辞去玉溪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饶南湖接受任命后表示,深感责任重大,重任在肩,使命光荣。将坚持科学发展,确保政府工作高标准落实党委的要求;坚持执政为民,维护好人民的合法权益;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工作的公信度;坚持团结干事,建设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坚持勤政清廉,带头做一个清正廉洁的干部。紧紧围绕奋斗目标,勤奋学习,恪尽职守,俯下身子,埋头苦干,不辱使命,为玉溪的经济社会发展,为玉溪人民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竭尽全力。(来源:《玉溪日报》 记者 李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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