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引入民意、多渠道评价公务员,是强化公务员考核的重要途径。对在机关内工作的公务员,可充分运用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等手段进行评价;窗口单位公务员,可引入服务对象评价机制。那么,实践中应如何操作以更好地体现民意?本期,我们将展开探讨。
考核公务员应重视群众评价
先贤圣人有训“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群众认可不认可是考准考实公务员成绩的重要标准。因此,群众评价须作为公务员考核的一个重要方面来抓。
做好公务员考核群众评议工作,要从“提高权重、确定主体、增强认知、明确内容”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适当提高公务员考核群众评议的指数权重,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合理界定,不盲目提高,避免公务员考核过程中领导干部“一言堂”现象的存在。二是要合理确定公务员考核的群众评价主体,确保评价结果的真实、准确、可靠。评价主体要有代表性,能普遍反应广大群众的心声;评价主体要有关联性,与被评价公务员存在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评价主体要有广泛性,能够涉及各被评价对象工作内容的方方面面。三是要增强群众对公务员考核重要性的认知,好的制度只有得到了正确的认识才能够发挥其巨大作用,要以强化群众“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为抓手,避免公务员考核群众评议流于形式。四是要明确公务员考核群众评议内容,既要做好评议前指标确定工作,使评议内容概括性强又通俗易懂,又要做好评议前学习辅导工作,帮助评价主体准确把握评价内容,正确提交评价结果。
——辽宁省大洼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张立新
引入民意要“方便、管用”
公务员考核走群众路线就是要让群众参与考核,通过方便简洁的方式向群众了解公务员有关表现,听取群众的评价和意见,还要让考核结果管用有效,发挥出激励竞争机制在考评中的作用。
引入服务评价机制。对与群众“面对面打交道”的窗口单位公务员,可安装服务质量评价器,设置“非常满意”、“满意”、“一般”等按钮,年终测评通过后台按照相应得分标准计算平均得分。对于执法单位,应建立问卷调查制度,分类设计相应问卷,囊括依法行政、履行职能、廉政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包括“是否常遇到吃拿卡要的情况”、“是否存在乱收费的问题”等内容,定期对执法相对人进行问卷调查并请他们评分,之后折算为执法者相应的考核等次。
建立服务监督制度。要通过佩戴胸牌、安放桌卡、发放跟踪服务卡等明了可见的方式亮明公务员的身份,并写明纪委、组织部、效能办等公务员考核部门专设的电话、信箱等投诉渠道,方便广大群众举报投诉或向考核单位寄送监督卡,实现对公务员行为的监督。
——江苏省洪泽县委组织部 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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