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5日07:5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调整或取消的职位计划在笔试前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7日至22日 9:00-17:00。
报名地点:兴义考试中心(兴义市富民路28号财苑宾馆大院内二楼)
报名费:100.00元/人。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一寸同底免冠近期照片3张。报考兴义市教育局职位的还须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考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卫生院职位的还须持报考相应职位所需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退役士兵报考须持本人《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兴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工作的退役士兵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截止报名时在我市基层服务满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由省级以上统一选派到我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需提供市项目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人员需提供市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和在单位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4、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填写《兴义市2012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二)。填写的《报名表》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填报或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2年 12月19日至22日到市考试中心(财苑宾馆大院内二楼)领取。
(三)加分政策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加5分。
(四)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属于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的考生报名须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农村二女绝育证》及《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由市计生局审核,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
考生须填写统一格式的《加分申请表》(附件三),市招聘办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以前统一由市招聘办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他事业单位、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卫生院职位进行笔试、面试;兴义市教育局职位进行笔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在市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招聘办负责组织,统一进行。笔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 2012年12月23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三)面试
报考其他事业单位、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卫生院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在市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招聘办负责制定面试方案及组织面试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100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各职位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公示两个工作日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面试结束后,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尾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职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应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报考兴义市教育局职位的考生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市教育局负责制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方案报市招聘办审定后,由兴义市教育局按方案组织实施。教育教学能力测试(100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各职位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同一职位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公示两个工作日后,不再递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束后,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尾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其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应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占60%、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40%计算;所有成绩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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