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广泛吸引集聚优秀人才,加快推进南昌核心增长极建设,中共南昌市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市管领导干部(国企高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数量(10个)
1.副县级领导职位7个:
团市委副书记1名
市统计局副局长1名
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1名
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1名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1名
市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总工程师1名
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院长1名
2.市管国有企业职位3个:
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1名
南昌旅游集团公司总经理1名
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机电或运营类)1名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
报名参加公选的人员除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5岁以下(即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团市委副书记的年龄在30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符合条件的具有正高职称或全日制博士学位的可放宽3岁(不含团市委副书记职位)。
3.身体健康。
4.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5.公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其他规定情形不能提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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