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2日08:1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2月12日电 (记者高雷)据《沈阳日报》消息,近日,沈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姜有为同志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姜有为同志简历
姜有为,男,1967年9月生,汉族,吉林农安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管理经济学硕士学位,工程师。
1985—1989年 吉林大学化学系高分子材料专业学习
1989—1994年 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橡胶车间技术员
1994—1995年 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厂长办公室生产秘书
1995—1996年 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调度处副处长
1996—1997年 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苯乙烯车间副主任
1997—1999年 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副厂长
1999—1999年 吉化集团生产安全技术部副部长
1999—2000年 吉林省吉林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2000—2004年 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公选)
2004—2005年 吉林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2003.07—2004.06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管理经济学专业在职学习,获管理经济学硕士学位)
2005—2006年 吉林省白山市副市长
2006—2008年 吉林省白山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8—2009年 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经济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9—2009年 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党组书记
2009—2010年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党组书记
2010—2011年 吉林省辽源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11—2011年 吉林省辽源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2013年 吉林省辽源市委书记
2013—2015年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5—2016年 吉林省副省长
2016— 辽宁省沈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提名为沈阳市市长候选人
2016年12月9日沈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姜有为同志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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