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7月08日14:38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务员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加强公务员道德建设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员职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现就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公务员职业道德是公务员职业活动的行为准则和规范,是公务员政治信仰、工作宗旨、职业理念和道德品质的具体体现,对引导和规范其正确履职尽责具有重要作用。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好干部标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职业道德的培育贯穿公务员队伍建设全过程,把知与行、自律与他律、示范与引领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升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职业道德建设与集中性和经常性学习教育相结合。按照中央关于集中性和经常性学习教育的要求,根据不同阶段、不同行业的实际,针对突出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活动。当前,要着力解决少数公务员信念动摇、精神懈怠、作风漂浮、不作为乱作为、服务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
——坚持教育引导、行为规范、实践养成相统一。把教育引导作为塑造公务员道德习惯和提升公务员职业道德素养中的重要环节,发挥行为规范对公务员的约束作用,推动公务员职业道德实践养成,使公务员职业道德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贯穿到日常工作和言行中,成为广大公务员的自觉自愿行动。
——坚持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衔接。在整体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同时,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级、不同行业公务员的特点,加强分类指导,进一步提高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针对性、有效性。
——坚持推进工作与完善制度相配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把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与完善公务员制度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主要目标。通过持续努力,建立健全导向鲜明、约束有力、简便管用的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完善教育培养、从严管理、监督有力、奖惩分明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体制机制,使广大公务员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精神状态更加饱满,履职行为更加规范,工作作风更加务实,进一步树立公务员的良好形象,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真正成为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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