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增强创新意识,不断创新具有中国特色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职业教育培训是面向全体劳动者、以技能培养为核心的基本培训制度。技能人才的成长有其自身规律,技能水平的培养和提高更多依靠动手和实践。而当前的职业教育培训依然存在着教育培训内容与岗位需求脱节,理论教学与操作实训脱节等问题。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思维定式,坚持把就业作为基本导向,把服务经济发展作为根本宗旨,把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作为直接目标,创新“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中国特色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培养模式,重点要在四个方面深化改革。一是深化校企合作办学。校企合作是连接学校与企业、理论与实践、培养与成才的桥梁。要遵循市场规律,完善校企合作的机制,形成互惠共赢的校企合作利益共同体,推动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学习过程与工作过程相对接。二是加快推进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课程是教学活动的核心,科学的课程体系和先进的教学方法是提高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质量的关键。要大力推进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以典型工作任务为载体,根据工作过程设计课程体系,根据工作规律和学习规律,融通理论知识和技能训练,实现“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提升技能人才培养水平。三是积极探索职业培训包教学。职业培训包是依据国家职业标准,集培养目标、培训要求、课程内容、培训方法、考核评估为一体的职业培训规范。要加快开发突出职业素养和技能训练的职业培训包,规范培训教学活动,提高培训质量。四是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学徒制培训是我国传统技术工人培养的主要方式。要适应现代企业发展要求,改革传统的以师带徒的培训方式,探索建立“招工即招生、入厂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度,引导企业加强青年技工培养。
四、增强责任意识,全力抓好职业教育培训各项工作落实
方针政策已经确定,关键在于抓好落实。我们要按照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
要更好地发挥职能优势,整体推动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各级人社部门要勇于担当,坚定信心和决心,把技工院校管好、办好,充分发挥就业服务、技能鉴定、人事人才、社会保障等工作对职业教育特别是技工教育的引导、支持、促进、服务、保障作用。要以管宏观、规划、指导、督查等工作为重点,以制定政策、实施项目、开展活动为抓手,坚持内涵发展、市场制胜,全力推动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和转型,并着力解决学校经费投入、基础建设、招生就业和教师、学生职业发展等实际问题。
要争取并落实政策,促进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发展。规范招人用人制度,完善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政策,畅通学生职业发展通道。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考核评价、竞赛选拔、表彰激励政策体系,完善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研究制定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好技工院校享受各项职业教育财政支持政策,扩大技工院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研究推进中专和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探索在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成立技工教育督导评估机构,建立技工院校办学质量评价机制。
要扩大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走基层、技校行”“技能中国”系列宣传活动,转变社会观念,营造“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宣传高技能人才典型和技工教育特色,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创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 尹蔚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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