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减有增:新设机构引关注
大气办,高等教育局、反价格垄断分局、统一征地管理处、社区矫正管理处等新设机构,引发了外界更多的关注。
“并不是只减不增,更不是只增不减,根据行政和经济发展需要有增有减,在编制的总盘子里进行调整优化,科学配置,是我们本轮调整的一个特点。”王绪刚说。
的确是这样,在中央要求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背景下,大气办,高等教育局、反价格垄断分局、统一征地管理处、社区矫正管理处等新设机构引发了外界更多的关注。“设立新的部门是面对新的问题,是市场与社会的需要。我们应该走出机构改革的误区,不能认为凡是机构改革就是精简机构。机构改革应该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该减的减、该增的增。改革的本质是将政府不该“管”的交给市场,市场运行过程中需要政府“管”的部分强化政府职能,这也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张思锋说。
如果我们逐一分析,新设的几个部门无一不体现出这样的特点。“在这次机构调整之前,省环保厅内部就已经开始组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当时抽调了四五个人参与组建,因为近几年来大气污染的压力非常大,所以有必要专门设立一个部门来研究和处理相关问题。这次改革不仅将大气办予以保留确认,而且还进行了加强,确定为副厅级常设机构,可见在这次改革中将社会经济发展中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新问题列入了关注的范畴。”省环保厅一位负责人说。
同样的,设立高等教育局对于拥有110余所高校,在校人数130多万人,每10万人口中在校大学生数量居西部第1位的陕西来说,也是必需的。“高等教育发展到这个程度,必须要有相应的管理来规范,让优者更优,让劣者淘汰,通过这个机构要与陕西高等教育大省的身份名实相符。”陕西社科院副院长石英说。对于物价局下设的反价格垄断分局、国土厅下设的统一征地管理处、司法厅下设的社区矫正管理处等都可以解读出迎合实际发展需要,规范市场,加强政府监管的信息。
下放权力:面向基层转职能
省工商局已经下放了企业登记管辖权限,除有明确规定的企业外,一般企业在所在地市、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即可。
现代管理科学认为,一个组织要有效运转不出现失误,其决策、执行和监督必须是分开的。西方发达国家在长期的社会管理中,形成了大社会小政府的管理体制,就是因为政府适当放权,将一些涉及社会事务管理与服务的职能放权给社会中介组织,既提升了政府效能,又激发了社会活力,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
在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中,面向基层转变职能和下放权力也是要义之一。工商登记审批难、办证难之前一直是市场主体和小企业主反映较多的问题,在此次改革中,省工商局已经下放了企业登记管辖权限,除有明确规定的企业外,一般企业在所在地市、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即可。原本由省工商局监管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测、预警等职责也被取消,由省食药监局承担。在转变职能中省财政厅取消教育、科技、文化专项经费的审批,并对省财政厅在加强透明、高效的现代政府预算管理制度和建设公平统一的地方税收体系等职责提出了加强的要求。省水利厅内设机构减少1个,取消安全监督处,其职能并入其他处室。职能方面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管理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如果再加上公安出入境、车管所上牌车检等之前就已经开始实行的行政审批事项权力的下放,这次改革中下放权力,方便市场主体、方便老百姓办事的趋向十分明显。加快发展,关键是给基层松绑,扩大基层管理经济社会方面的权限。赋予县市区更大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机制,增强活力,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投资环境,建设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具体体现和途径。
“今后,我们一些行政机关的权力不仅是要往基层放,更要往社会中介组织放,实现精简统一、优化配置,把该放的放手,该管的加强。”王绪刚说。(记者 贺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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