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广泛吸引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配套规定,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宣传部面向全市(驻深单位除外)公开选调2名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科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以及符合转任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资格条件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含警员)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二)选调人选要求现任科员,或符合转任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资格条件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含警员)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三)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验(截止2014年5月31日),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五)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七)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二)有不符合职位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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