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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海洋局2013年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2013年10月31日07:47   来源:天津日报

原标题:天津市海洋局2013年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务员调任工作的通知》(津党组通〔2009〕64号)文件精神,天津市海洋局面向全市公开选拔2名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市海洋局法规和规划处副处长

市海洋局海洋经济管理处副处长

二、公开选拔的报名条件和资格

报名人员一般应是符合条件的天津市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中央驻津单位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报名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任职资格

现担任副处级职务;或担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即2012年10月30日(含)以前任职。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应具有与上述要求相当的任职资格。

2、 职位简介和要求

市海洋局法规和规划处副处长职位

职位简介: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海洋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海洋规划的拟订、研究和协调工作。

职位要求: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毕业、从事政策法规工作3年以上。

市海洋局海洋经济管理处副处长职位

职位简介: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承担海洋经济运行监测、统计、核算、评估及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海洋经济发展战略研究,拟订和组织落实本市海洋经济政策。

职位要求:高等院校经济学与经济贸易管理专业毕业、从事经济管理工作3年以上。

3、年龄要求

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即1972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学历、学位要求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拔:尚在试用期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处分未满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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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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