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守镇
李守镇
男,汉族,1957年10月生,辽宁大连人,198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政工师,全国纺织系统劳动模范,鞍山市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
现任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副部长级)。
1974年至1976年辽宁省复县镇郊公社插队知青。1976年至1980年旅大警备区81566部队战士、班长。1980年至1981年鞍山化纤纺织总厂工人。1981年至1985年鞍山化纤毛纺织总厂党委秘书。1985年至1987年鞍山化纤毛纺织总厂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兼厂报总编辑(1983年至1986年辽宁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班学习,1985年至1987年中国纺织政治函授学院党政专业学习)。1987年至1988年鞍山化纤毛纺织总厂党委宣传部部长,鞍山合成纤维厂党委副书记。1988年至1989年鞍山合成纤维厂副厂长,党委副书记、副厂长。1989年至1990年鞍山合成纤维厂党委副书记、书记。1990年至1991年鞍山市针织总厂厂长。1991年至1995年鞍山时风企业集团董事长。1995年至1996年辽宁省鞍山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持工作)。1996年至1998年鞍山市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其间:1996年6 月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辽宁大学经济法专业毕业,1996年至199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货币银行学专业课程班学习)。1998年至2005年鞍山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其间:2000年3月至5月辽宁省委党校进修班学习,2001年至2003年中国政法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法律专业学习)。2005年至2006年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2006年至2009年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其间:2008年4月至6月中组部境外培训班学习)。2009年至2012年全国总工会宣传教育部部长、全总新闻发言人。2012年至2013年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主任、宣传教育部部长、全总新闻发言人。2013年5月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主任。2013年10月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副部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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