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兰州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面向甘肃省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遴选科级以下工作人员10名。
二、公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省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除《公务员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9月1日后出生);
2.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土木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及相关专业毕业,或者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公用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等相关工作2年以上;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