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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国斌任青海省副省长

2013年07月26日10:02   来源: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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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举行

青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举行

决定任命辛国斌为副省长 通过《青海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青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7月23日至25日在西宁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东升、沈何、邓本太、昂毛、曹文虎、马伟、曹宏,秘书长蔡德贵及常委会委员46人出席,符合法定人数。

穆东升、曹文虎分别主持第一、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杜捷作关于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人事事项情况说明。拟任人员作任前发言。

会议依次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建军作关于《青海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环境保护厅厅长杨汝坤作关于《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马伟作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周新会作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闫宝亮作关于青海省2012年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了副省长马顺清作关于青海省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省财政厅副厅长陈锋作关于青海省2012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省审计厅厅长王继卿作关于青海省2012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省农牧厅厅长张黄元作关于全省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的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作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晓勇作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印发了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的审议意见,省政府关于青海省2011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青海省2012年省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决定接受张光荣辞去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辛国斌为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会议还通过其他人事事项。

会议审议了《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

副省长马顺清、张建民,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晓勇,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记者/毛翠香)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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