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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昆组干任公示〔2013〕第76号
2013年06月26日07:13   来源: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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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磊

姚磊,男,汉族,1963年12月生,大学学历,1985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历任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主任(享受副县级待遇)。现任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副县级)。

该同志拟任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正县级)。

工作实绩:担任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以来,协助分管院领导负责研究室、办公室、新闻中心、审委会办公室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加强法院制度建设,撰写了大量关于法院司法改革等方面的调研报告,参与起草制定了《案件质量评估、评查、考核管理办法》、《审判庭、合议庭工作规则》、《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工作规则》等10余项重大制度性文件。积极组织参与司法改革机制创新,推进昆明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构建昆明中院与党委、政府联动的涉诉信访救助稳控机制。组织开展昆明法院指导案例及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工作,筹建青年法官论坛。积极参加审判委员会案件讨论,做好基础性服务保障工作,保证审委会职能的高效运行。

方晨石

方晨石,男,汉族,1964年8月生,大学学历,1985年11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历任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石林法院挂职副院长,宜良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院长等职。现任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副县级)。

该同志拟任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正县级)。

工作实绩:担任宜良县人民法院院长期间,狠抓办案质量,强化监督。坚持案件质量评查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积极开展以加强“五个严禁”为主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着重抓法院队伍建设、机制创新、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建设、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担任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以来,协助副院长分管民事审判工作,及时参与审委会和各庭室对疑难复杂、新类

型案件的讨论。注重加强对市中院辖区内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并组织参与本院和各基层法院的评查和阳光庭审工作。

(责编:杨丽娜、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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