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4月22日16:21 来源:中国人才网
三、优惠政策
(一)聘任政府高层次专业工作人员享受的待遇:
按《崇左市聘用政府高层次专业工作人员管理试行办法》(崇办发〔2011〕197号)规定,对于引进到崇左市政府部门不入编、不具备公务员身份,不担任行政职务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工作人员实行年薪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1-3年)。年薪标准分别为9万元/年、12万元/年、15万元/年不等或更高的年薪(可根据社会工资标准适时调整)。
(二)引进到企事业单位的急需紧缺人才享受的待遇:
1. 经济待遇
按《崇左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暂行规定》(崇发〔2011〕30号)精神,引进到崇左企事业单位工作且签订协议服务5年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除正常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外,还享受以下待遇:
(一)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省区“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住房补贴45万元(分三年发放)、一次性安家费补贴20万元。
(二)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省级优秀专家以上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30万元(分三年发放)、一次性安家费补贴10万元。
(三)上年度世界500强企业和中国100强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住房补贴24万元(分三年发放)、一次性安家费补贴10万元。
(四)曾在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教育、医疗卫生等单位担任高级管理职务,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或获得良好社会声誉的高层次管理人才。住房补贴15万元(分三年发放)、一次性安家费补贴5万元。
(五)携带具有生产开发价值,且是有知识产权的技术项目、成果、专利和专业技术的人才。住房补贴15万元(分三年发放)、一次性安家费补贴5万元。
(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才。住房补贴12万元(分三年发放)、一次性安家费补贴4万元。
(七)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住房补贴9万元(分三年发放)、一次性安家费补贴3万元。
(八)获得硕士学位,且为崇左市急需紧缺专业的“985工程”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住房补贴6万元(分三年发放)、一次性安家费补贴2万元。
(九)未列入上述类别人才,但为崇左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参照以上相应类别人才享受相关待遇。
引进到企业单位工作的人才,由用人单位与个人签订聘用合同,待遇由企业自行发放。
2. 政治待遇
属急需紧缺的硕士研究生,经崇左市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入事业单位编制后,级别可定为事业单位管理的8级职员。
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前已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试用期满且表现优秀的,经市委批准同意,可提拔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或确定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毕业前没有两年工作经历的,试用期满且表现特别优秀的,经市委批准同意,也可提拔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或确定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
(三)以调动、兼职、挂职、咨询服务、来崇创业等方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合作方式和待遇可按照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具体洽谈。
(四)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妥善解决引进人才落户、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问题。
(五)组织人事部门对引进的人才实施跟踪、服务、培养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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