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有贵
任有贵,男,汉族,1964年12月生,大学学历,1982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身体健康。历任嵩明县四营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白邑乡党委副书记、代理乡长、乡长、乡党委书记,杨桥乡党委书记,嵩明县规划建设局局长、县城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云南杨林工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工委副书记,云南杨林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正科级),嵩明县交通局党总支副书记、局长等职。现任嵩明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该同志拟任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工作实绩:熟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有一定的协调能力。任嵩明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以来,深入调查研究,组织编制完成了嵩明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道路建设和干线公路网等相关规划。狠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先后组织完成嵩明县多个农村客运站、二级公路和建制村公路建设任务。积极协调推进昆嵩高速、昆明绕城高速东南段、320国道和213国道改扩建以及嵩明县城至长水国际机场快速连接线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军马场、嵩明收费站改扩建工作。积极推进路长负责制及养护示范路检查考评机制,完善加强依法保护路产路权工作。

徐鹏明
徐鹏明,男,汉族,1965年11月生,大专学历,1986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身体健康。历任昆明市水生动物检疫所副书记,市水政监察支队政委等职。现任昆明市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正科级)。
该同志拟任昆明市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副县级)。
工作实绩:熟悉行政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水行政执法组织协调能力。近年来,积极开展水行政执法装备“六个一”建设,主持编制《昆明市水务局水事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行政执法指导手册》等十多个规章制度,依法查处了各类水事违法案件共900余件,有效地打击了水事违法行为,支队被中央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水利部评为“全国调处水事纠纷创建平安边界先进集体”,被评为“十一五”全省水政工作先进集体,个人2011年被授予“昆明市劳动模范”。

杨俊杰
杨俊杰,男,汉族,1969年7月生,大学学历,1992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身体健康。历任石林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政治处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反贪局局长等职。现任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法规处处长。
该同志拟任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副县级)。
工作实绩:熟悉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注重研究,先后参与制定《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昆明市对相关企业参与国有投资项目招投标激励暂行规定(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畅通投诉渠道,承诺办理时限,增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的监督管理力度。组织筹备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及监管机构建立现场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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