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谷吉华,男,傈僳族,1975年12月生,中共党员,1999年11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云南华坪人。曾在华坪县法院、丽江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历任丽江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工委秘书科副科长、科长,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研究室主任等职,现任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中共永胜县委委员、常委。
工作实绩:充分发挥办公室作用,做好上传下达,认真搞好各项服务工作,参与完成60余场全市性会务协调任务。参与完成领导讲话、调研文章、汇报材料等综合性文稿120多份,起草和修改审核请示、通知、决定、复函等各类文件200多份。挂任华坪县新庄乡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长期间,积极争取项目资金80余万元改善基础实施,得到基层群众好评。
从2013年1月9日起至2013年1月17日为公示期(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被公示人有意见或举报,请向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反映。通讯地址: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邮编:674199,举报电话:0888—1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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