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决定:李谦同志任衡水市委委员、常委、书记;刘可为同志不再担任衡水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李谦,男,汉族,1960年3月生,河北晋州人,1983年5月入党,1976年3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石家庄地委办公室副处级资料员,赵县县委常委、副县长,石家庄市郊区区委常委、副区长,郊区区委副书记、区长,新乐市委书记,石家庄市郊区区委书记,裕华区委书记,保定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保定市委常委、副市长(分工政府常务工作),保定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等职务,2010年1月任保定市委副书记、市长。是八届省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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