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平,男,汉族,1962年2月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82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腾冲县副县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保山行署交通局党委副书记、局长,保山市副市长,保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等职。现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省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工作实绩:任省发改委副主任以来,积极推进农业农村、经贸流通、兴边富民等工作的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注重沟通协调,加强申报项目的跟踪对接,为我省农业农村工作、兴边富民工程等争取了项目和资金支持;注重调查研究,牵头完成了加快云南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云南省“十二五”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云南省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等课题研究,为决策提供了参考;参与完成了《云南省“十二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云南省兴边富民工程“十二五”规划》等规划编制工作。
何庄元,男,汉族,1956年1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77年1月参加工作。历任石屏县委副书记,省纪委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省纪委办公厅案管处副处长、处长,省纪委监察综合室副主任、主任,临沧地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临沧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红河州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职。现任省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正厅级)。
工作实绩:任省粮食局副局长以来,参与推进地方储备粮体系建设,促进了储备粮应急保障和调控作用的发挥;参与组织制定决策听证、行政处罚、收购许可等制度,促进了粮食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注重加强对承储企业的督促检查,参与组织开展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为完成粮油动态储备任务、稳定粮食市场、保护粮农利益做了大量具体工作;参与组织开展全省军供粮财务专项检查、结算价区调整工作,积极推进全省重点军供站和一般站点配套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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