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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选聘范围
全国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工作人员职位。
在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国家一类口岸工作满二年,或在涉外企业、涉外经济组织工作满二年,或在民族地区工作满二年,熟练运用外语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基本条件
1、副厅级领导职位
报考者应具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6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满一年,或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满四年,或担任正、副处级领导职务累计满四年。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管理的国有、国有控股企业中担任中层正职满一年,或在地级市(厅局)管理的国有、国有控股企业中担任正职满一年的也可以报考。
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满四年的也可以报考。
任职时间截止到2012年11月30日。
(4)身体健康。
具体职位要求见《宁夏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银川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副厅级领导干部简章》。
2、正处级领导职位
报考者应具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满一年,或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四年,或担任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务累计满四年。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管理的国有、国有控股企业中担任中层副职满一年,或在地级市(厅局)管理的国有、国有控股企业中担任副职满一年的也可以报考。
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满一年的也可以报考。
任职时间截止到2012年11月30日。
(4)身体健康。
具体职位要求见《银川市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银川综合保税区 银川(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处级领导干部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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