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有力,尊重实践探索、注重典型示范更加有效,加强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更加自觉,改革路径、用人导向更加鲜明。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的组织工作最鲜明的特征、最大的进步、最突出的成绩便是改革创新。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显示,干部群众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效的满意度连年提升,2011年比2008年提高了13.43分。
选人用人重民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着眼党长期执政大局、保持干部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根本保证,是党的用人标准的重大创新和发展。
中组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意见》,全国181个市、1312个县制定了考德办法。各地坚持以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廉洁自律为重点,根据干部队伍实际,建立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德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选人用人先“问德”是个好导向。通过个人“亮德”(在年度考核、任前考察中,干部对修德践德情况作自我评价),群众“测德”(民主测评、任前考察、年度考核中开展德的正反向测评),组织“核德”(通过个别谈话、社区访谈、民意调查等,看群众对干部德的评价),多维“审德”(全面考量干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换届考察等情况,综合运用巡视、审计、个人事项报告等信息,加强综合分析和研判)等创新考核办法,干部考核的开放性、深入性、实效性、导向性进一步增强。
扩大民主是推进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干部工作走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
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增强推荐测评的科学性真实性。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按照代表性、知情度和相关性原则,合理确定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人员范围。
增强考察力度,保证人选质量。普遍实行干部考察预告,扩大考察范围,听取各方面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推行干部任用票决,实现好中择优。推行党委全委会票决下一级党政正职人选制度,一些地方将机关部门领导班子正职和市县党政班子副职纳入票决范围。许多地方探索实行常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确定任职人选办法,一些地方还探索了差额票决。
江苏、江西、福建等地采取进社区、进家庭,书面函询、面谈征询和电话问询相结合的办法,考察干部8小时外的德行表现,增强了考察的广度和深度。四川等地完善民意调查机制,通过问卷调查、随机电话访问等方式了解群众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