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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干部“下”有所为

黄河

2022年09月27日08:39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新闻网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鲜明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明确“下”的情形和渠道,完善“下”的程序,使“下”的制度更加具体明晰,树立起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准确把握精神要义和实践要求,着力细化完善实施细则,树立价值导向、搭建制度体系、破除陈旧思维,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引导、激励、约束作用。

让干部“下”得明白。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不是为下而下,目的是激励干部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忠诚履职、担当尽责。要树立鼓励优秀、鞭策平庸的导向,通过“下”的方式,为干事创业者腾出空间、搭建平台,让肯干的受激励、懒干的受鞭策。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注意区分问题性质、主客观原因、情节轻重、危害程度等,结合干部一贯表现、认识态度、改正情况等,合理确定“下”的范围。要统筹“下”和“上”,积极推动有担当有能力的干部“上”,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让干部“下”得服气。公平是“秤”,公正是“尺”。决定干部上与下,要靠公平公正的制度来说话。干部的“下”涉及职位变动、利益调整,容易引发不满,处理不好就会影响士气。要健全知事识人体系,搭建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全面掌握干部现实表现,拿出精准科学的考核结果,准确认定“谁该下”。要对“下”的情形进行具象化,能够量化的尽可能量化,减少主观判断,做到“一把尺子量准”。要严格执行调整程序,该做的步骤一个都不能少,特别是保障当事人申辩的权利,充分听取其意见,做好思想工作,确保干部“下”得心服口服。

让干部“下”有所为。现实中,有的干部身体抱恙不宜担任领导职务,却一直“苦撑”,似乎“下”了脸上挂不住,有的干部明明不能胜任岗位,又不愿主动“下”,究其根源,是“官本位”思想作怪。要教育干部增强组织观念,正确看待进退留转,以知耻而后勇的态度对待“下”。要营造“能上也能下”的良好氛围,引导干部树立“无功为过,平庸是错”的为政观念,从内心深处接受并支持“能上能下”制度。要妥善安排干部“下”以后的岗位,给予新的干事机会,减轻“下”的负担,防止“破罐子破摔”。要加强教育帮助,让“下”的负面案例向正面典型转变,保护好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

(作者单位:广东省东莞市委组织部)

(责编:彭静、梁秋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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