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09日08:4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7月9日电 (吴楠)据黑龙江省伊春日报社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黑龙江省伊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任命隋洪波为伊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隋洪波代理市长职务。
隋洪波同志简历
隋洪波,男,1970年7月生,汉族,黑龙江尚志人,大学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199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
1988.09--1990.07 呼兰师范专科学校中文专业学习
1990.07--1994.08 尚志县一曼中学教师(其间:1991.07--1994.07 东北师范大学中文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94.08--1996.03 黑龙江省尚志市委政研室干部
1996.03--1997.09 黑龙江省尚志市委办副科级研究员
1997.09--1999.03 黑龙江省尚志市委办副科级秘书
1999.03--1999.12 黑龙江省尚志市委办副主任兼保密办主任
1999.12--2002.10 黑龙江省尚志市石头河子镇党委书记
2002.10--2006.11 黑龙江省尚志市副市长
2006.11--2010.04 黑龙江省方正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2006.04--2008.09 哈尔滨工业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10.04--2011.01 黑龙江省通河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1.01--2015.10 黑龙江省同江市委书记
2015.10--2017.12 黑龙江省鹤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7.12--2018.12 黑龙江省鹤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2017.07--2018.07 挂职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水利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2018.12—2020.07 黑龙江省伊春市委副书记
2020.07—— 黑龙江省伊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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