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4月15日08:1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4月15日电 (任佳晖)据吉林省《长春日报》消息,昨日,吉林省委书记巴音朝鲁出席长春市领导干部会议并宣读中共中央关于长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任职的决定。中共中央决定:王凯同志任长春市委书记。
王凯同志简历
王凯,男,汉族,1962年7月生,河南洛阳人,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10月参加工作,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思想史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
1979.09—1983.10 山西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
1983.10—1988.09 山西省晋城市委党校教师
1988.09—1991.07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系政治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1.07—1995.04 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干部、副主任科员(1992.09)、主任科员(1993.04)
1995.04—2002.11 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调研处副处长、处长(1999.06)
(其间:2001.04—2002.11挂职任广西梧州市政府副市长)
2002.11—2003.08 广西梧州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3.08—2006.09 广西梧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6.09—2008.02 广西梧州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兼)
2008.02—2013.01 广西梧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其间:2009.09—2012.06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思想史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13.01—2014.01 广西玉林市委副书记、市长(2013.02)
2014.01—2014.02 广西玉林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14.02—2016.11 广西玉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6.11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玉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7.03 吉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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