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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细化回避调动等规定 织密一把手日常“监督网”

2018年09月07日15:03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原标题:织密一把手日常“监督网”

天津日前制定《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要事项规定(试行)》《加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管理规定(试行)》《严肃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工作调动有关纪律的规定(试行)》三项制度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一把手八小时之外、亲属任职回避、离任交接等方面的管理监督要求,突出细化量化,增强约束力。通过聚焦“要事”“私事”,管住一把手本人和身边人,打好制度“组合拳”、织密日常“监督网”,力争“治未病、消初萌”。

该市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基础上,对报告内容进行拓展和丰富,更加聚焦一把手八小时之外监督,将一把手的“要事”“私事”纳入管理监督范畴。规定市管一把手须向组织报告实际居住地址、配偶子女联系方式;本人及配偶、共同生活子女名下房产和投资超过一定数额的要报告财产来源;操办直系亲属婚丧喜庆事宜须报告具体情况;家庭一次性大额消费支出、参加私人聚会发现存在廉政问题倾向、本人及直系亲属涉法涉诉的须及时报告。一把手所在单位须报告领导干部司勤人员情况。

为破除“圈子文化”“近亲繁殖”的不良风气,该市规定各级一把手任职期间,亲属不得被新招录或调入到管辖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亲属已在管辖范围内工作的,不得违反任职回避规定,不得与一把手在同一机关、单位工作;一把手管辖范围内亲属提拔、交流需进行报批。通过对一把手执行任职回避的从严管理,大力破除“圈子文化”“近亲繁殖”的不良土壤,从源头堵住“人情风”、拆除“关系网”,防止以权谋私、任人唯亲。

严明工作调动的15个“不准”纪律要求。以“人、财、物、车、情”为主线,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工资行政关系迁转、公务财物交接、原单位工作人员安排、车辆使用等方面,加强一把手调动期间管理,针对“人走事不清、新官撇旧账、前官提旧部”等问题,提出了15个“不准”的纪律要求,为一把手敲响“警世钟”、念响“紧箍咒”。(通讯员 津组)

(责编:王楠、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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