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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陈吉宁为北京市代理市长的决定

2017年05月28日10:35    来源:北京日报

原标题: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陈吉宁为北京市代理市长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由陈吉宁代理北京市市长职务。

(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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