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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乡镇换届:正风气 选准人

2016年12月01日08:1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人民网太原11月30日电  (记者刘鑫焱)在山西大同的南郊区,一名在农村基层工作数十年的党支部书记史峰,年过五十,被选进乡镇党委班子人选,引起众人关注。“农村基层经验丰富,带动群众致富能力出色,村里经济发展得好。是个群众基础好、业绩突出的优秀基层干部,乡镇班子就需要这样的干部。”当地党委负责人给予其这样的评价。

“任人唯贤、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是此次乡镇党委换届‘选准人’的重要原则之一。”山西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如何才能“选准人”?在大同市,确立代表候选人条件“负面清单”,从政治素质、规矩纪律、工作能力、道德品行等方面提出了10个“不宜”,同时注重代表人选的履职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工作实绩。大同市从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农村带头人队伍中选拔干部62人,从脱贫攻坚一线、重大项目实施中选拔干部77名。

山西在此次乡镇党委换届中明确,先定规矩后选人。按照干部选拔任用、乡镇党政干部选拔产生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明确政策要求,划出标准,严格程序。通过先谈话推荐后会议推荐、五人小组酝酿确定考察对象、常委会研究决定提名人选、党政正职全委会票决等工作规程,人选全程差额,纪委全程监督,督导组全程跟踪督查,相关信息、程序全程公开等“四个全程”,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用规章制度“选准人”。

同时,山西用严格的纪律、制度保证乡镇党委换届的风清气正。对确定的拟提名人选,组织部门严格执行以查档案、查个人事项、查民意、查业绩、查线索、查案件的“六查”;做到对考察对象的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严格开展任前公示,严防干部“带病提名”。在乡镇换届中,因“六查”事项未得到全部核实而暂缓配备19名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加大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力度,把不合格、不适应、不胜任干部调整下来。这次换届中,全省共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乡镇干部56名,其中正科级9名,副科级47名。对乡镇党委换届中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全省共查处违反换届纪律案件49起,对4起集中通报。

《 人民日报 》( 2016年12月01日 04 版)

(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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