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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2016年09月30日11:20    来源:宁夏日报

原标题: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李晓波

邹玉忠

王刚

马国君

王铎

桑长清

徐龙

雍建华

宋海燕

张光华

邓彦芳

根据自治区党委《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试行)》的规定,现对拟任用的11名干部公示如下:

李晓波,1968年11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宁夏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共青团自治区委员会学校部副部长,宣传部副部长、部长,共青团自治区委员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石嘴山区委常委、副区长(正处级),大武口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石嘴山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党组成员、督查室主任,市委副秘书长、督查室主任兼市国家保密局局长,市教育局局长、党委副书记、书记;宁夏理工学院党委书记,自治区政府派驻宁夏理工学院督导员(副厅级);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现任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知识产权局)副厅长、党组成员,拟任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党组成员、书记。

邹玉忠,1962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信息处副处长、正处级研究员,农村研究处处长,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自治区移民局副局长等职务。现任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自治区移民局)副主任(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拟提名为中卫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正厅级)候选人。

王刚,1974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青铜峡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常委办公室主任等职务。现任自治区党委常委办公室(办公厅办公室)主任,拟任自治区党委督查室主任(副厅级)。

马国君,回族,1963年1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自治区党委党校教务处副处长、处长,自治区党委党校校务委员、人事处处长等职务。现任自治区党委党校校务委员、培训部主任,拟任自治区党委党校教育长(副厅级)。

王铎,1969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空港服务公司副经理,北京首都机场旅业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首都机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首都空港贵宾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副主席等职务。现任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副主席,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挂职),拟任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副厅级)(挂职)。

桑长清,1965年10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历任宁夏科技信息研究所副所长,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科研条件建设与财务处处长、办公室主任等职务。现任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主任,拟任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知识产权局)副厅长、党组成员。

徐龙,1976年9月出生,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国家林业局三北局驻北京联络处主任(副处级),计财处副处长、驻北京联络处主任,科技处副处长,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副处长等职务。现任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主任,拟任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总工程师、党组成员。

雍建华,1971年7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自治区政协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秘书处副处长,研究室主任等职务。现任自治区纪委办公厅主任(副厅级),拟任石嘴山市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

宋海燕,女,1966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副处长、调研员,国库处处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等职务。现任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绩效管理处)处长,拟提名为吴忠市副市长人选。

张光华,1960年1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历任银川市交通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市运管处处长,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党总支部书记;银川市经委调研员、副主任、党委委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等职务。现任银川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拟任银川职业技术学院(银川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党委书记、院长(副厅级)。

邓彦芳,女,1968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西吉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固原市纪委正处级纪检员,市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贺兰县委副书记、县长等职务。现任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夏幼儿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拟任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夏幼儿教育师资培训中心)校长(副厅级)。

公示时间为2016年9月29日至10月1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网上举报或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来信请寄: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750066。举报电话:(0951)12380。短信举报手机号码:18809512380。举报网址:http://12380.nxdjw.gov.cn。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中心。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组织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自治区党委将取消被举报人的任用资格。

本公示公告发布在《宁夏日报》、宁夏党建网(http://www.nxdjw.gov.cn)、宁夏新闻网(http://www.nxnews.net),欢迎查阅。

(责编:程宏毅、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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