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7日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何黎清为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农牧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免去:
丁业现的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职务;
贡嘎的西藏自治区监察厅厅长职务;
普布卓玛的西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边巴扎西为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拉巴次仁为西藏自治区监察厅厅长;
斯朗尼玛为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王云亭为西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任命:
普布顿珠为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扎西顿珠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那曲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达瓦次仁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那曲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次仁罗布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那曲分院检察员职务;
索朗帕珠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那曲分院检察员职务;
吕正锋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那曲分院检察员职务;
达娃吨珠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
巴桑的西藏自治区札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新的西藏自治区改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
张宁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那曲分院检察员;
边巴扎西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那曲分院检察员;
周瑞华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那曲分院检察员;
吴萌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那曲分院检察员。
批准任命:
久美多吉为西藏自治区林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西绕旺杰为西藏自治区比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才旺多布杰为西藏自治区札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次仁尼玛为西藏自治区革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达娃吨珠为西藏自治区改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