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决定:陆志鹏同志任南通市委委员、常委、书记,丁大卫同志不再担任南通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陆志鹏同志简历
陆志鹏,男,1964年10月生,汉族,河南孟津人,博士研究生学历,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
1983年9月,南京航空学院电子工程系学习;1987年7月,南京航空学院电子工程系学生辅导员、团总支书记;1992年7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副书记;1993年3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工程系党总支副书记(1991.09-1994.0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通信和电子系统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硕士学位);1995年1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书记;1996年1月,南京市仪器仪表工业公司副经理、党委委员;1997年1月,南京市仪器仪表工业公司副经理、党委委员兼南京仪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党委委员;1999年3月,南京团市委书记、党组书记;2002年6月,南京市建邺区委副书记;2002年11月,南京市建邺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2006年3月,南京市建邺区委书记;2006年6月,南京市建邺区委书记,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党组副书记(2001.09-2010.07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博士学位);2010年7月,南京市副市长、建邺区委书记,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党组副书记, 南京2014年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组委会常务副秘书长;2011年4月,省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二期工程建设指挥部总指挥;2013年11月,泰州市委副书记;2013年12月,泰州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党组书记。2014年1月,泰州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2016年1月,江苏省南通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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