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任命:
井剑萍为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免去:
段战平的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
任命:王建利为陕西省教育厅厅长;
王拴虎为陕西省水利厅厅长。
免去:李兴旺的陕西省教育厅厅长职务;
王锋的陕西省水利厅厅长职务。
(三)
任命:
雷建新为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孙渝安的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审查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四)
任命:
梁曦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刘颖、段晓艳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高慧英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副检察长;
王苏云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马咏春为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范思泓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崇军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马咏春的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苏云的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正的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